繼續教育廣告發布監管加強,禁止保證性承諾內容
核心提示:?日前,教育部等五部門聯合印發《關于加強高等學歷繼續教育廣告發布管理的通知》,對高等學歷繼續教育廣告發布、內容、程序等提出規范性要求,并部署開展違法違規廣告專項整治行動,推動建立長效監管機制。
日前,教育部等五部門聯合印發《關于加強高等學歷繼續教育廣告發布管理的通知》,對高等學歷繼續教育廣告發布、內容、程序等提出規范性要求,并部署開展違法違規廣告專項整治行動,推動建立長效監管機制。
繼續教育廣告發布限制:
《通知》明確,未經高校法人書面授權或省級自學考試管理機構審查備案,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或個人不得發布或以教育咨詢、學歷提升服務等名義變相發布涉及具體高校的高等學歷繼續教育和自學考試助學活動廣告。
繼續教育廣告內容規范:
《通知》強調,高等學歷繼續教育廣告信息必須真實、準確、合法,不得出現“快速取證”“免考包過”“考不過退款”等對教育效果作出明示或者暗示的保證性承諾;不得模糊自學考試助學活動與主考學校學歷教育的關系區別;不得混淆技師學院、專修學院、研修學院等非學歷高等教育機構與開展學歷教育高校的性質區別。
繼續教育廣告審查強化:
《通知》要求,高校應嚴格履行辦學主體責任,完善廣告宣傳統一歸口管理制度。各地有關主管部門應督促各大門戶網站、搜索引擎、電子商務平臺、新媒體平臺、自媒體平臺、APP(應用程序)等互聯網媒介加強對高等學歷繼續教育廣告發布主體、廣告內容的審核,對涉及虛假夸大違規信息進行有效過濾,不得發布無高校法人書面授權或省級自學考試管理機構審查備案的相應廣告及其他違法違規信息。
根據這份《通知》部署,各地將開展為期3個月的違法違規廣告專項整治行動,分自查自糾、集中整治、總結鞏固3個階段實施。下一步,五部門還將推動繼續教育廣告治理的常態化,推動建立長效監管機制,規范高等學歷繼續教育廣告發布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