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交量遙遙領先?瓜子二手車虛假宣傳被罰款
核心提示:11月15日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對瓜子作出處罰決定,金瓜子科技發展(北京)有限公司旗下的瓜子二手車因涉虛假宣傳,被處以1250萬元巨額罰款。
據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顯示,11月15日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對瓜子作出處罰決定,金瓜子科技發展(北京)有限公司旗下的瓜子二手車涉嫌虛假宣傳,被處以1250萬元巨額罰款。
據悉,瓜子二手車在廣告宣傳語中使用“創辦一年,成交量已遙遙領先”經查缺乏事實依據,與實際情況不符,違反《廣告法》之規定:服務的銷售狀況與實際情況不符,對購買行為有實質影響,責令其停止發布違法廣告,在相應范圍內消除影響,并處以罰款12500000元。
處罰信息
其實早在去年,瓜子二手車就因為“以虛假的商品說明、商品標準、實物樣品等方式銷售商品的行為”涉嫌侵害消費者的權益而被西安工商行政管理局雙生分局責令改正并罰款,并在去年11月被人人車以不正當競爭為由狀告并索賠1億元,最終法院判決瓜子二手車通知使用“遙遙領先、全國領先”等虛假宣傳語。
瓜子二手車公交燈箱廣告案例
瓜子二手車被責令禁用“遙遙領先”后,取而代之的廣告語變為更模糊不清的“二手行業領軍者”,但瓜子還得為以前的虛假宣傳負責。根據《廣告法》規定,發布虛假違法廣告的,應及時消除廣告帶來的影響并處以三到五倍罰款,因此各位廣告主在發布廣告時要注意廣告內容的真實性,切莫發布虛假廣告!